同學們,你們好: 115-1「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第一階段申辦期限為115.5.13(三)起至115.5.29(五)截止。 ★已申請「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無法再享有「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拉近方案)」。 ★請提早完成申辦審核相關程序,並依規定期限先行繳費。 ★請注意教務處規定註冊繳費期限,以免影響自身就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