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習對象
一、學歷認證30小時: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以「學歷」申請者。
1.專業領域課程查詢國家環境研究院環境教育認證系統ttps://neecs.moenv.gov.tw/Home/DClassQuery
2.如修習課程未列入得採計之專業領域課程者,仍可檢附課程大綱或相關佐證資料進行審查。
二、經歷認證:30小時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10條,以「經歷」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
三、展延認證15小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
四、教育部認證:24 小時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款規定,以「經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專業領域認證者。
貳、研習期程
一、30 小時研習班︰115 年 7 月 27 日 星期一至 7 月 31 日 星期五
二、24 小時研習班︰115 年 8 月 3 日 星期一至 8 月 5 日 星期三
參、研習地點
一、研習機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二、研習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
三、研習教室︰人文大樓 4 樓 401 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