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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校安中心巴威颱風第二號通報
09
2026 Jul
行政公告
【轉知】教育部校安中心巴威颱風第二號通報
【轉知】教育部校安中心巴威颱風第二號通報
115年7月9日20時00分
一、中央氣象署已於115年7月9日14時30分發布第9號強烈颱風「巴威」海上颱風警報,預計於10日清晨5時30分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依中央氣象署最新情資研判,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於9日晚間8時提升為一級開設,請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持續提高警覺,密切掌握颱風最新動態,並配合地方政府停班停課決策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項應變措施辦理。
二、依中央氣象署最新情資,第9號強烈颱風巴威暴風圈廣、移動速度快,預估10日晚間至11日最接近臺灣,暴風圈將影響全臺。由於暴風半徑廣達350公里,10級風暴風半徑達170公里,10級暴風範圍將涵蓋北部及宜蘭地區;預計各沿海空曠地區及離島易有9至11級強陣風,桃園以北、東北部地區及馬祖、蘭嶼、綠島有12級以上強陣風發生機率,接近颱風中心地區風勢將更為強勁。另各地均有大雨或豪雨發生機率,尤以北部地區及中部、東北部山區有局部豪雨以上等級降雨之可能,請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務必提高警覺,切勿掉以輕心。
三、請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加強掌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如戶外活動(包含登山、海邊觀潮觀浪、河域溯溪等活動)已在進行中或活動區域為颱風警戒區,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且進駐安全場所。如隊伍尚未出發,請暫時取消,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
四、為因應大雨、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請位於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各級學校、館所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狀況,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位於警戒區內學校,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並請協助運用各種管道持續宣(勸)導學生避免從事海、水域及山區活動。
五、再次提醒,請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確實掌握師生戶外教學、營隊、社團活動、研習及其他戶外活動辦理情形(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如活動位於海上、山區、水域或其他高風險區域,應立即停止活動或移往安全場所,俟颱風警報解除並確認安全後始得恢復活動。
六、請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若有發生災損情形,通報人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立即向校安中心、總務處通報,以利向教育部實施災損之校安通報作業。
此致
行政單位
教學單位
學生事務處暨校安中心 提醒您
學務處生輔組
洪松山
07-615800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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