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115學年度影印卡儲值作業,自115學年度起調整相關作業方式,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說明如下:
一、每張影印卡可儲值上限為1,000點。
二、各單位透過電子公文系統申請影印卡額度時,請先確認備妥足夠儲值額度之影印卡數量,以利完成儲值作業。
三、申請額度如超過單次可儲值部分,超出之額度將不再保留至下次使用,請各單位於申請時審慎評估所需額度。
四、114學年度(含)以前尚未使用完之影印卡額度,將自115學年度起全數清零。
五、請各單位於115年7月28日前儲值完畢,逾期將不受理114學年申請影印額度之儲值。
六、個人至出納組自行繳費辦理儲值者,不受上述限制,儲值餘額仍可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