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
▲本校健康促進中心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性教育暨愛滋防治教育課程,相關活動內容如下,名額有限,歡迎教職員踴躍參加~
★報名網址: https://infosys.stu.edu.tw/CampusAction/Action/GetActionDetail/B291938C997ABAD3D8775089F28CA0D251EAF4A328F6BD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