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轉知中國青年救國團來函
一、救國團檢送110年青年獎章授獎辦法(含推薦表)。
二、符合遴薦之社會優秀青年資格年齡:13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66年1月1日以後,民國97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團體、個人、學校單位均得依據辦法推薦候選人。
三、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郵戳為憑。
四、教職員工若有單位欲遴薦者請洽詢人事室 高鶴娟協助辦理。
五、同學或校友者請洽詢學務相關指導單位,並請由單位自行遴送。
以上訊息公告周知。
人事室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