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電子系統研究所
108年度第一次定期契約(身心障礙)人力進用招考簡章
壹、員額需求:
特定性、定期性工作之全時人員12員,工作期程3年,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電子系統研究所108年度第一次定期契約(身心障礙)人力進用員額需求表」辦理(如附件)。
貳、薪資及待遇:
一、薪資:依本院「定期契約人員管理作業規定」之薪給標準參考表訂定之。
(一)享勞保、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按月提繳退休金。
(二)可申請員工宿舍。
(三)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依本院訂頒之「年終工作獎金發放作業規定」及「員工工作規則」辦理。
(四)因任務需要超時工作,依本院「員工工作規則」辦理。
(五)詳細待遇及權利義務內容於本院「勞動契約」訂定之。
(六)支軍公教退伍(休)轉任人員,薪資超過法令所訂基準(含主管加給、地域加給),依法辦理。
(七)公務人員退休人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八)退休教職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參、報考資格: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人員。
三、學、經歷:教育部評鑑合格之各大學院校相關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者須符合教育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資格)。
(一)專科(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學、經歷及科系專長須符合員額需求表之學、經歷條件者。
(三)報考人員若高於該職缺「學歷」,仍依員額需求表薪資核薪。
肆、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甄試簡章公告時間至108年5月6日止。
二、報考人員一律採通信報名為準,在履歷表(如附件2)及信封正面空白處註明應試「項次」、「專長」及「個人姓名、連絡電話」,於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以大型信封(信封封面格式如附件4)投寄桃園市龍潭區90008附22-3號信箱「電子系統研究所計畫管理組甄試小組」收,並請將「應試者基本資料表(WORD檔-填寫格式附件5)」E-MAIL至電子所甄試小組信箱: esrd3719@gmail.com,並請以「項次(報考多項者,以「.」區隔敘寫)-職類-姓名-基本資料表」作為檔名
詳細規範與資料請參閱附件。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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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4712201#357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