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專業技藝能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申請手續及期限:學生須於得獎當學期提出申請方可認列。檢具下列備查資料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若於寒暑假期間參賽獲獎者,得於次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提出申請。(備查資料請參閱申請書所列)
二、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暑假期間(108.6.17~108.7.31)學生參加校外競賽已向生輔組提出競賽獎勵金申請者,共計5筆資料,明細詳如附件。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暑假期間(108.6.17~108.7.31)獲獎者,請於108年9月20日(星期五)前送件申請。
三、如已確定獲獎但尚無法取得獎狀或其他正式證明文件時,請先列印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待取得獎狀後再補繳影本。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