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助理研究員(精密機城職類)
二、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三、性別:不限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
五、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1.國內外研究院所爭業得有硕士學位者,並取得與應夥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
2.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與慮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曾從事與慮聘職類相關工作滿2年者。
3.持有與慮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工作经驗與技術士證照:
1.工作经驗採計至109年3月20日止。
2.需具有電腦教值控制銑床乙級技術士責格證照及銑床、精密機械、電瞪教值控制車床、車床、拨核加工等任1種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責格證照。
(三)應試者慮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亲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素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分署徵才公告,並依公告內容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