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生獎懲核准權責說明:(109-2獎懲申請期限至06月08日截止)
(一)嘉獎、小功、申誡、小過經由導師、系主任及生活輔導組組長、學生事務長核判。
(二)大功、大過(含)以上者,由獎懲建議人員提出, 經獎懲委員會決議後由校長核定後公布。
※ 學生獎懲『申請』路徑:
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系統管理程式/生輔組→學生獎懲申請系統→學生獎懲紀錄填單
※ 學生獎懲『簽核』路徑:
導 師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輸入程式/作業→導師
系主任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輸入程式/作業→系主任
三、注意事項:
(一)請假及獎懲畫面一次可容納50筆學生資料,若資料太多或師長多日未簽核,會在下一頁才能
查詢到,逾期將會產生無法簽核假單。
(二)一至七日一般假別之請假於線上申請後,導師或系主任逾五日(含假日)未簽核,系統視為不同
意;公假請假於線上申請後,導師逾五日(含假日)未簽核,系統視為同意, 依核准權責逐級
簽核。
(三)攸關學生權益,惠請協助學生假單及獎懲紀錄簽核。
~感謝各位師長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