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畢業生大家好:
首先恭喜您即將完成人生學習的一個階段,在此,特別提醒在校期間學費有辦理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注意畢業後還款事宜,畢業後,如果您沒有繼續升學、服兵役或教育實習,您的就學貸款將於畢業一年後開始繳款,並請重視貸款若逾期不還,會直接影響個人的信用紀錄,並影響未來個人在國內外就業、就學、借貸的機會。
注意事項:
一、就學貸款不是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而是一種貸款,應於緩繳期屆滿開始還款;如因故無法如期還款,應主動與承辦銀行協商調整還款時間與還款條件。
二、如果您當初申請貸款時,填寫的【預定畢業日期】、【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都是正確的話,承辦銀行一定會寄給您還款通知書。
三、除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學業完成即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外,其餘貸款學生應自事實完成日後滿一年之次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四、逾期未還款,承貸銀行會對積欠貸款者控訴求償,並將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金融機構查詢。
五、依據114年4月21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41000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