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培養本市青年就業技能及面對職場應有態度,進而建立正確就業觀念,藉由公部門短期就業計畫體驗職場學習與探索,提升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三、工讀名額:400名。
四、工讀期間:108年7月1日起至108年8月31日止。
五、工讀單位: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與各區公所。
六、薪資待遇:每月薪資新臺幣23,100元(含勞、健保費)。
七、報名資格:(請參閱招募簡章)
八、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應檢附文件:
1.報名者均應檢附以下文件:
(1)報名表
(2)最近3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應附詳盡記事。 (黏貼附件1)
(3)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附件1)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107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若無蓋章,請檢附學生證影本及在學證明正本,(黏貼於附件1)
2.具特定對象資格者,除檢附前述文件外,須另檢附各項證明文件。(附件2)
3.未滿20歲者報名參加工讀,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家長)同意書(附件3)
(二)報名日期:108年4月8日起至5月8日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本處收件章日期為準),提前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
1.請至桃園市政府入口網、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或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網站下載報名表及各項表件。
2.填妥報名表及備妥應檢附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身分證、學生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以特定對象資格報名者,須另檢附證明文件,裝入信封,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3.信封外請使用「報名信封專用黏貼紙」,以利本處收件處理。
4.補件:報名資料若有缺漏者,由本處通知補件(以電話聯絡2次為限,未接聽將不再通知),請於108 年5月14日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逾期未完成補件者,視同放棄。
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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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聯絡人:許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8017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